“那场‘年度大考’对我内心的冲击、给我的主体责任压力,让我一直铭记在心!”时间虽然过去近两个月了,回忆起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述责述廉的场景,湖北省某省直部门的一位厅长仍然感慨万分。
该省黄冈、十堰、宜昌等8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省纪委全体委员报告自己一年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现场质询:“城建腐败案频发,你市采取了哪些举措整治这类腐败问题?”
“参加此次‘年度大考’,让我铭记主体责任是本职、本分,不可推卸!”另一位参加此次活动的厅长说出了体会。
这是湖北省委、省纪委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该省各级党委采取扎实措施、扛起主体责任,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反复讲、重锤敲、全覆盖,促主体责任上肩
“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总根子’。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省委书记李鸿忠又一次语重心长地谈到主体责任。
在1月27日召开的湖北省两会上,主体责任同样也写进了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王国生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各级政府党组“要坚持‘力度统一论’,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去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地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格局:省委常委会召开落实主体责任相关会议10次,举办全省党政主职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研讨班,召开全省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组织全省党政主职领导干部两次“夜谈”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反复强调主体责任,一波接一波传导压力。
近日,湖北省委决定,省委常委将分别带队到各地和分管单位督导调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又开始分赴基层,“挨家逐户”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约谈。
在各级党委、纪委的努力下,到目前,湖北省实现了对所有市县、省直单位、高校、国企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检查的全覆盖。
“反复讲、重锤敲、全覆盖”,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对主体责任入脑入心,各级各部门以“硬措施”落实“硬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层层传导力度不减,责任重担人人勇挑。
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落实责任新常态
2014年8月,湖北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为各个责任主体开出了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5个方面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个方面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5个方面的领导责任,纪委(纪检组)5个方面的监督责任。这是该省以制度建设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
湖北省委、省纪委为了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相继制定了全省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促进落实主体责任走向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
明确主体,织成“责任网”。各级党委、纪委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细化分解各责任主体的责任,不断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明确任务,支撑“责任网”。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从组织领导、廉政教育、制度建设、转变作风、监督问责等方面明确落实责任的具体任务。
纲举目张,践行“责任网”。各地各部门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抓党风廉政建设,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落实。
强问责、真兑现、严执纪,确保责任刚性落实
去年10月,公安县政协主席毛世奇顶风违规操办其母亲丧事,收受礼金4.97万元、香烟71条。除荆州市纪委给予当事人、参与人及县主要领导严肃处理外,荆州市委还对公安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督管理干部不严的问题在全市通报批评。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湖北省委、省纪委认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是问责。该省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党委以及党委主要领导责任紧密挂钩,加大问责力度。“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违纪者本人责任,又查主管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管不力的问题,以严肃有力的问责倒逼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多次强调。
全省各级党委主动抓本级、带下级,坚持责任考核“强问责、真兑现、严执纪”,确保责任的刚性落实。去年9月至今年1月,省纪委3次公开通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555个,处理73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61人。
层层扛起责任,“扛”出了该省正风反腐新常态。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省共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11472人;“打虎拍蝇”成绩也振奋人心,全省共处分党员干部99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