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一系列趋势性变化和新特征,体现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意志品质顽强、敢于碰硬、敢于亮剑的坚定立场;体现着思想上与时俱进、作风上断然改进、惩腐上坚决有力、改革上锐意奋进的鲜明风格;表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正进入以建设廉洁政治为目标,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为指向的新常态。
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明确责任、细化责任、担当责任,履职不到位就要被追究责任,正在成为新常态。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各自所负责任的内容越来越清晰,责任要求越来越具体,党委由过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给纪委、依赖纪委向主动担责、揽责、履责转变,纪委由过去职能分散、包揽过多向回归主业主责转变。
从纪律建设看,党的组织严抓纪律,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党纪严于国法,有纪必执、执纪必严,正在成为新常态。严明纪律作为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由过去雷声大、雨点小,纪律虚化、执纪软化变为从严审查、从严执纪,纪律的约束力、惩戒性越来越强,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那些视纪律和规矩为儿戏、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已经或必将付出代价。
从作风建设看,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倡导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时代新风,正在成为新常态。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在方式上,由注重宣传发动、重申纪律规定向聚焦具体问题、盯住重要节点、以执纪的方式监督查处转变;在处理上,由批评教育为主、纪律处分为辅向既给予当事人处分又问责主管领导转变;在公开性上,由内部处理、不事张扬向定期通报、公开曝光转变;在持续性上,由时断时续、时紧时松向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转变。
从惩治腐败看,反腐利剑高悬、高压态势逼人,伸手必被捉、腐败必受惩,正在成为新常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由位高权重者不查、劳苦功高者不查、背景深厚者不查、退休离职者不查的选择性执纪,到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由大事化小、小事查否、能轻则轻,有人说清就过关,到铁面执纪、一视同仁、不枉不纵,打破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和可以逃脱惩罚的预期,形成了强大震慑。
从强化监督看,监督无处不在,权力在监督下公开运行、干部在监督下工作生活,正在成为新常态。对领导干部和权力的监督更加有力有效,由程式化监督、一般性检查向剑指突出问题、明查暗访和执纪查处转变,监督重点越来越突出;由全程参与、过程监督向事后监督、结果监督转变,监督强度越来越高;由主要依靠组织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向注重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各种监督主体同向发力转变,监督范围越来越广;由坐等举报、被动监督向开展巡视巡查等主动监督方式转变,监督力度越来越大。
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违反制度就处理,正在成为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体系,着力构筑不能腐的机制,由制度缺失、缺位、滞后,向通过改革消除障碍、针对暴露问题堵塞漏洞、不断建立健全制度转变;由制度不严密、有“后门”、弹性大,笼统模糊,向科学周延、指向具体、标准明确转变;由重制度制定轻制度落实,有制度不执行,向狠抓制度执行、强化刚性制约转变。
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是相对稳定、可持续的状态,是长期的而不是一时的,是全面的而不是局部的,是动态发展的而不是静止固化的。我们要跳出不适应新常态要求的固化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坚守政治担当,实现思想认识和工作措施的与时俱进。一是从严,就是各项工作都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审查。这是新常态的核心,也是最明显、最突出的标识。二是持续,就是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三是透明,就是坚持开门正风反腐,公开工作流程和结果,点名道姓曝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让违纪违法行为藏不住。四是聚焦,就是突出重点,聚焦中心不发散,纪律建设聚焦纪律审查和执纪,改进作风聚焦“四风”,惩治腐败聚焦领导干部贪腐问题。五是合力,就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都要履行各自责任,全体党员干部都是推动者、也是被监督者,人民群众和各类媒体都参与监督,形成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作者系聊城市纪委书记)